妇女们在集市上品酒
集市,指定期买卖货物的市场,是农村一种传统的贸易形式。传说,集市始于上古物物交换、部落联盟时代,早有“舜贩于顿丘”之说。东汉之后出现夜市、草市、瓦肆,《易·系辞下》里“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说的就是当时集市的盛况,而明代蒋一葵在《长安客话·狄刘祠》中亦记载:“以席为店,界成集市,四昼夜而罢。”古代也把集市叫“墟市”、“集墟”。“集”含“人与物相聚会”之意。
时到今日,这种延续几千年、带有一定时代特征及地域风情的集市和传统的贸易活动形式,在大中城市已被展销会、网络电视购物等逐渐替代,而在村镇,这种“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买卖的市场”仍然方兴未艾,既成为反映人们生活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又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风俗活动,浓缩着一方风土人情。
桂西北的隆林,处在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现居住着苗、彝、仡佬、壮、汉五个民族。在这五个民族中,除壮族是土著民族外,其他民族均是在不同时期从中原、贵州、云南等地迁徙而来,不同的民风民俗与当地自然环境、人文风物相互碰撞、融合后所形成的风土人情,在隆林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村镇集市可见一斑。
隆林人把集市“场”、“场坝”或“街”、“街子”,到这些场、街上买卖叫“赶场”或“赶街”。现在,隆林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集市,多的3至4个,按天干地支十二属相轮排,多为六天一场(街),16个乡镇35个集市,一天至少有一个可赶,为此还衍生出一帮“跑街人”(专门靠赶一个又一个街场贩卖货物为生的小商贩)。赶场日子以天干地支十二属相轮排,就出现了牛场、羊场、猪场这样的集市名称,喊顺了,久成习惯,便有了“猪场乡”这样的行政雅名,本来是民间俚语的集市名也就正儿八经地走进了官方词令。
纵观古今,文人墨客对云贵高原的集市盛况多有描述。徐霞客路过云南大理的三月街(又名观音市),在游记中描述:“俱结棚为市,环错纷纭,千骑交集,男女杂沓,交臂不辨,十三省物无不至,滇中诸蛮物亦无不至。”大理乾隆举人师范有诗:“乌绫帕子凤头鞋,结队相携赶月街。”这样繁荣、热闹、多彩的集市场面和赶街风情在与之相隔不远的隆林亦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隆林,赶场(街)不仅是一种商业活动,还是一种交际活动。成年人常常借赶场(街)来完成货物交换、串亲访友、交流信息、择偶挑伴等活动,少年儿童多把赶场(街)开眼界、找乐趣,吃一碗米粉一根冰棍、买几颗糖果饼干、看一场电影录相、照一张相片剪剪头发,或是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买,就是随便到场(街)上走走看看,“赶耍场”、“逛街子”。久了,便“赶”出了独特而绚丽的风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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