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婉灵
实习生
陈贺振)今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公布后,深化农村改革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记者从金城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部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举措,已经在金城江先行先试。
据了解,自2012年开始,金城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针对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在金城江区六圩镇岜伦村试点开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工作。2月12日,记者在岜伦村遇到该村种植专业大户韦照纯,据他介绍,去年他在该村承包了100多亩土地,根据出台的土地流转政策,他与20多户村民签订了租期为1至5年不等的正规合同。“流转到我手中的土地很集中,大部分是一级地,由于政府的号召和补贴,这些地都用来种植甘蔗。”韦照纯表示,在土地流转政策出台以前,他也租用村民土地种植甘蔗,但是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大部分为“土契约”,
由于租用合同不规范,也导致了一些纠纷的产生。该村村委会主任韦光汉介绍,岜伦村超过70%的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空穴化严重,以前许多年轻劳动力把土地出租给专业大户,自己则外出打工,但他们同时也顾虑因政策及管理等层面的变动,导致原属于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会“易主”,“如今,上级部门把我们村当成了试点村建设,逐渐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管理工作,给外出务工的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有明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订正规的租用合同,基本上能打消他们的顾虑。”
金城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覃秀玲介绍,在土地流转政策落实之前,农村中也不乏村民自发地“流转”土地。但是这一类“流转”,大部分是“土契约”,甚至是口头协议,缺乏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很难有效地介入与仲裁。她表示,自国家政策出台以后,金城江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岜伦村列为试点村,在该村进行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及种植专业大户使用正规的流转合同,并在村、镇进行土地流转备案,掌握土地流转情况,按照规划,今年,该局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逐渐由一个示范村推广至全区面上,继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工作,同时,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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