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4月8日,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
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次对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的诉讼中,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此外起诉书指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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