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在沈阳北站,三个男孩住火车站北一处墙洞内,这里是三个男孩的“家”。那窟窿是沈阳北站建成时留下的,离地面约2米,洞口宽2米,高不过半米,向墙壁内平行延伸2米。爬上洞口,人只能匍匐,里边是暖气的排风口。这样的窟窿北站北的水泥墙壁上有几个,都是用铁栅栏封死的,唯独这个铁栅栏不知去向。(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3名素不相识的流浪儿,钻进排烟洞抱团取暖,过着“蚁居”生活,令人心里隐隐作痛。特别是,流浪儿“蚁居”排烟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虽然有关部门封堵了排烟洞,但同时也封堵了他们的栖身之所,他们在何处安“家”,更令人担忧。然而,“蚁居”的背后,是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的缺失,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缺位。试问: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还要“蚁居”多久?
早在2011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流浪儿童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沈阳3名流浪儿“蚁居”排烟洞,就是典型一例。特别是,2012年11月,贵州省毕节市曾发生5名流浪儿被垃圾箱“闷死”的惨剧,给全国各地带来警示。
流浪儿童有家不归,或无家可归,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特别是有的流浪儿童沦为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甚至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浪儿童及其相关的诸多社会问题也日渐突显。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其中40%两次以上的流浪经历。流浪儿童同普通中小学生相比,在孤独感、对他人评价的感知、人性观和将来的展望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恶劣的生存环境,必然对流浪儿童心理健康产生很消极的影响,必须加以关注和矫正。因此,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力度,是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受伤”或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如何建立有效的流浪儿童收留和救助机制,迫在眉睫。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要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无论是政策法律的出台还是救助工作的开展,都要从儿童视角出发,不能局限在成年人的世界中。流浪儿童的救助机构只是短期救助机构,应立法确立以回归各类家庭为主的安置原则。流浪儿童流浪的原因最初多是由于家庭不完整造成,父母或离异、或一方出走、或死亡,在没有完整家庭关爱下,孩子走上了流浪的道路。而在过去,社会对流浪儿童的关怀,往往侧重于提供生存的物质保障,而对于他们的人际关系、尊严、道德观、对生活前景的期望等关注远远不够。
矫正流浪儿童心理发展,最有效的方式是家庭安置,但要建立起西方式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和孩子得到更多保护的政府干预,目前存在一定困难,也不现实。因此,要加大对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救助。如果政府职责是“以强制求公益”,那么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就是“以志愿求公益”。也就是说,救助保护流浪儿童,应由“政府强制”与“民间志愿”合力破题。
新闻推荐
□殷建光昨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历经十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GSKCI)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于日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