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条信息在微信流传:“亲爱的朋友们,近日起,凡是出差、旅游、探亲离开本市人员,必须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到所在社区办理‘便民证\’,如出疆人员除了上述两个证件外还需在社区办理‘居住证\’……”
“这是条谣言,我区目前完全没有这样的制度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相关处室负责人韩万长解释道。韩万长说,自治区综治办和公安厅今年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便民联系卡制度主要目的是加强疆内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而且只针对特定人群,比如新疆区域内外出务工、务农、经商人员和外出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的人员,并非所有流动人口都必须办理。
至于谣言中提到的出疆还须办居住证,韩万长表示,这纯属没有常识,因为居住证制度是流入地管理流动人口的措施。就算要办,也是出疆后在目的地办理。
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俊对记者解释说:“在人口管理上,只有进行户口迁移时需要用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普通人员流动根本不需要,这在全国都一样。新疆也一样。”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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