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最近出台政策鼓励献血。其中,无偿献血在4000毫升至8000毫升者,其直系子女参加中考可获得1至3分不等的加分。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广泛议论。无偿献血本值得鼓励,但与中考加分进行捆绑,让无偿奉献变成“有利可图”,显然是一种拿利欲熏“爱心”的荒唐之举。有网民评论说:“以前上学要拼爹、拼房子,现在要‘拼血\’了。”
说法
为鼓励更多人无偿献血
记者在浙江浦江县政府网站上看到,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24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执行《浦江县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其中,荣获国家级无偿献血奉献金奖、银奖、铜奖的献血者其直系子女参加中考的,分别给予3分(金奖者)、2分(银奖者)、1分(铜奖者)的加分。
记者了解到,无偿献血奉献金奖、银奖、铜奖的区分是献血总量,也就是说献血者献血总量达4000毫升其子女中考可加1分,6000毫升加2分,超过8000毫升加3分。
浦江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这是一件于大家都有益的事。
据统计,目前浦江全县献血量在4000毫升以上的市民有50位左右,这50位献血者中有多少人的子女将享受到中考加分“福利”,目前还没有统计。
疑问
上学“拼血”还是无偿献血吗
玩航模加分,体育特长加分,这一次,网民说:“要‘拼血\’了。”
王女士有一个尚在上小学的儿子,由于自己体重一直没有达到献血标准,尽管很想献血都未如愿。“如果以后儿子遇到几分之差没有考上重点中学,我一定会自责。”“这还是无偿献血吗?”微博网民“潇湘夜雨快乐”说。记者在各大网站论坛看到,不少网民都认为,无偿献血值得提倡,但将无偿献血这样的公益活动和中考分数挂钩,有失公平。
观点
鼓励公益应避免加深社会矛盾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主任董莉认为,鼓励无偿献血和中考加分是两个层面的事情,不该混为一谈。高考都在取消加分项目,地方中考增设加分项目欠妥。“鼓励和促进公益事业的政策应避免引发新的困境,加深社会矛盾。”杭州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张祝平认为,献血加分政策可能引发新的问题:把个人的善举与子女学业挂钩并不合适。而对因自身原因不能献血的家长来说,可能带来家庭矛盾。
吐槽
网民:我已拼命献够血了
22日,浙江浦江网民“骑小轮的大伟”发了一条微博,引来众多网民关注:“为了政策,我也算是拼命了!对将来的儿子说一句:放心中考吧,爸已经帮你拿到加分政策了!”“骑小轮的大伟”今年28岁,从18岁开始便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目前已累计献血4300毫升。
剖析
“献血加分”离题万里
国家对无偿献血者的待遇有相关规定,除了发放证书外,献血者和直系子女临床用血可享有一些优惠。浙江也给予相关献血者免费游园、免费挂号和免费乘公交等优惠政策。这些奖励属于褒扬高尚行为的合理延伸。如今浦江却将无偿献血“明码标价”,从而让本属爱心奉献的无偿献血变成 “拼爹”、“拼血”的大战,对社会正能量的误导害莫大焉。
切莫小看这1到3分对于中考的作用。提升1到3分,名次可能提升上百。如果因为1分没有上成统招线,凭献血的1分加分就可少交数万元的择校费。难怪一些爱子心切的家长会争相前去献血,而达不到献血标准的相关家长则怨声载道。
细观浙江浦江“献血可获中考加分”的缘由,当地也有自己的苦衷:居民在无偿献血的意识方面和大城市相差较远,不时会出现“血荒”现象。政府想用此类杠杆来唤起大家的公益意识,可谓用心良苦。
但是,公平是教育的第一要义,科学培养各类人才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从这两点考察,“以孩子中考加分来鼓励家长献血”的政策,都显得本末倒置、离题万里。
此前福建永安市曾出台“买房就可以中考加10分”的政策,后被叫停。过而能改,见贤思齐,善莫大焉。
“自由裁量”还需慎用
在高考、中考中为一些具有特长的孩子开辟加分通道,初衷是为了鼓励孩子学有特长,避免人才培养模式出现“千人一面”的弊病。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使用设置加分项目的“自由裁量权”时,赋予了加分政策更多的含义。例如,在一些地方中考、高考中出现的海归子女加分、金融高管人才子女加分、博士子女加分、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招商引资加分等。这些加分不仅与教育无关,更是教育公平不能承受之重。
无偿献血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对献血者的奖励应该合情合理。但浦江将无偿献血与考生成绩奖励挂钩,干扰了考生的公平竞争,会对教育公平造成损害,更亵渎了爱心。作为地方政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引领,理应更加谨慎,决不能干南辕北辙的蠢事。
链接
宝鸡领结婚证也要献血
浙江浦江“家长献血子女中考可加分”风波未平,24日又有网民爆料,陕西宝鸡近日也颁布《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规定10月1日起市民领驾照、结婚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应无偿献血,此举被网民质疑为“强捐”。
据了解,该《办法》新增倡议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新录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无偿献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虽然《办法》全文暂未公布,但公布的新增内容引发网民质疑。网民“962464—”称:“献血自愿,怎么成强制性了,谁有权剥夺个人权利。”很多网民评论表示“这就变味了!”
24日,宝鸡市中心血站副站长李拴林回应称,这只是一种倡议,并不是硬性规定,网民的理解有些断章取义,不会因市民未无偿献血,而不予颁发驾驶证、结婚证等。李拴林解释称,新《办法》规定领驾照、结婚证无偿献血,是为了让这些献血人群建立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考虑到目前供血吃紧,为了用血保障。
宝鸡市卫生局官方微博也回应称:《办法》仅仅是倡议,不是强制。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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