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各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1331”发展思路和“六年并进、六城同创”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整改落实、跟进服务,切实推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公安局党委制定了“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规范执法、锤炼警风”的宣城公安工作方针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战型、科技型、效能型”的“六型”公安机关目标定位,提出了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让党委政府满意、上级公安机关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三个服务好”、“实现三个满意”的工作要求,使民警思想上有指导、工作中有标准、行为上有规范。期间,将市本级31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18项,现场审批办理事项由3项增加到11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特别是推出了本市居民再次申请赴港澳团队游签注“立等可取”新举措,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市检察院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督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10人,纠正脱管漏管9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1件,被采纳110件;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8人,意见采纳率100%。办理民事申诉案件572件(民事566件、行政6件),意见采纳率均为100%;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6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3件、督促起诉案件15件,为国家追回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通过工作开展,监督纠正审判违法行为14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9件,已有3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市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今年1-9月份全市法院共办理各类案件29354件,其中市中院办理案件1957件。与此同时,依托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贴近和服务社会基层组织,继续与思佳社区加强“联点共建”,组织开展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新农村建设对口联系点,组织到联系村慰问困难党员。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的司法保护,“六一”前夕专程赴绩溪家朋乡慰问留守儿童。认真组织开展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市“三·八”妇女维权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大力进行普法宣传,促进法治宣城建设。
市司法局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开通并规范运行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平台,组织开展了律师对口援助活动,1-8月份,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73件,受援4550人,挽回经济损失1280万元。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宣城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方案》,力争2016年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9月底,调解矛盾纠纷12549件,成功率98%。大力推进个性化、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龚德贵”、“吴中鑫”等个性化调解室51个;实现了道交、医疗、物业调委会市县全覆盖,与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
市民政局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6月起,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因“人情保”、“错保”退出778人,建立核对信息平台,推进核对机制建设。1-9月份,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16.7元,比去年递增6.3%,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7万人次;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2172元,比去年递增9.3%,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1.8万人次;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按照散居供养年人均标准23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3672元,全市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3600多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对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资金比例不低于60%,并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今年以来累计支出1797.9万元,共救助3.8万人次。全市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4个,开展“急难”救助,市本级已救助14户次,发放救助资金4.5万元。此外,还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做好上海下放困难居民生活保障。
(汪星辉 本报记者 吕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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