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 、学业水平 、身心健康 、艺术素养 、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 、关心他人 、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
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往往由教师“突击”完成,学生的个性特长很难得到充分展示,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 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 、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 、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 、可以比较的。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
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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