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创作了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对后世影响极大。他能唱,能弹,能写,能画,是个多才多艺的作家。他性格豪放,嗜酒成性,这在与好友敦诚、敦敏两兄弟的频繁交往中可看出。
敦敏、敦诚两兄弟,是曹雪芹在宗学里结识的朋友。宗学是清皇朝为宗室子弟所开设的官学。当时,曹雪芹在宗学里当差,敦家兄弟可能在宗学里学习,由于双方的遭遇相仿,脾气、爱好相投,遂成为知交。他们经常在一起饮酒赋诗,弹唱取乐。只要有一段时间未见,双方就互相思念起来。
雪芹与敦诚相聚次数很多,但最有意思,并传为佳话的是“佩刀质酒”的故事。
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秋末,雪芹从山村来到了北京城,他是来访敦敏的,就住在槐园。可能由于心中有事,雪芹在客栈中睡得不好,绝早就起床。此时,凄风苦雨,寒气逼人。雪芹衣裳单薄,肚里又空,竟冷得瑟瑟发抖。嗜酒如命的他,这时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喝一斤热酒。但时间尚早,主人未起,童仆尚眠,热酒从哪里来呢?正在徘徊苦闷之际,不料有个人披衣戴笠而至,一看,竟是挚友敦诚!敦诚大概也是在这个天气里难以排遣,就凌晨冒雨来找哥哥敦敏的。不想在这里会见了雪芹,两人相见都惊喜不已。于是,不打搅主人,就手携手地到附近一家小酒店,沽酒对饮。雪芹几杯落肚,精神焕发,于是就滔滔不绝,高谈阔论起来。敦诚早知雪芹的脾性。他曾经说,他们“出必醉,醉则纵谈”,有时轰饮,竟至“叫嚣之声,邻人为之失色”。两位喝酒行家,对小店的酒质已不再苛求,只是一杯一杯地喝个痛快。喝完了,两人一摸口袋,囊中空空。于是敦诚解下佩刀说:“这刀虽明似秋霜,可是把它变卖了,还买不了一头牛种田;拿它去临阵杀敌,又没有咱们的份儿,还不如将它作抵押,润润我们的嗓子。”
雪芹听了,连说:“痛快!痛快!”于是乘着酒兴,口占长歌一首。可惜这首诗没有流传下来,现在看到的只有敦诚的和诗《佩刀质酒歌》(《四松堂集》)。曹雪芹在山村中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他以卖画为生,挣得的钱,除了维持一家“食粥”以外,就去买酒喝。没有钱时,就像唐代的郑广文那样,向人乞讨酒钱。此外,他常到酒店里赊账。赊了酒回家,一个人坐在地上喝个满意,到了一定期限,就卖画,得些钱,再到酒店还债。据说,在卧佛寺东南海峪村的关圣庙前,有一爿小酒店,雪芹时常到这里款斟慢饮,论古谈今。
雪芹只有一个爱子,是前委所生,特别珍惜,不想得了痘疹死了。雪芹悲痛万分,每天要到坟上瞻顾徘徊,伤心流泪,酒也喝得更凶了。
(秋
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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