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福建念斌案代理律师公孙雪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重新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相关材料,请求撤销此前赔偿决定中关于“消除影响、精神抚慰金”等内容,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
2014年8月22日,8年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2014年12月25日,念斌申请国家赔偿。2015年2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月22日,国家赔偿决定书送达后,念斌及其家人一直未去领取。
3月18日念斌的律师公孙雪说:“我昨天15时到达福建省高院,把申请重新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材料向福建省高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提交了,他们经过审查,认为材料已经符合要求,并出具了正式的材料收件清单,告知从今天开始7天之内会做一个立案审查,在作出立案决定以后,给我们送达正式的立案决定通知书。”
公孙雪介绍,此次复议的赔偿请求为:撤销国家赔偿决定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性媒体上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正式发布公告,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321805.84元。对于这项申请赔偿总额,公孙雪回应称:作为念斌的代理人,我们的责任是最大限度地为他挽回损失,抚慰他的精神创伤。因为不管将来福建省高院作出什么样的决定,给念斌多少赔偿,我们现在都可以预见到是不可能填补他所遭受的身体、精神上的损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我们希望通过念斌的个案,尝试国家赔偿法的完善,将来能够把在这个案子中做的尝试和努力吸收到立法的过程中去。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说,目前念斌仍在北京进行治疗。念建兰表示坚决无法接受“福州中院那个蛮横的决定”。在她看来,8年的牢狱生活,让这个家庭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不是113万能解决问题的。”
念建兰说,念斌被羁押8年长达2936天,目前精神压力依旧很大,并且也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机能紊乱,身体损伤已达到8级伤残。更糟糕的,还是直到现在,念斌都难以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现状。对于福州中院的决定,念建兰说非常失望:“念斌无罪释放了,可他们连象征性的慰问都没有,让我看到的是他们的傲慢。”
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称,关于念斌提出健康权受到侵害,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请求,福州中院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确立的“谁侵权、谁赔偿”原则,该院在审理此案期间未侵犯其健康权,因此不予支持,而念斌的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的,8年申冤费用依法也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央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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