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收集和展示广州海事历史文化,进一步加强广州海事历史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为筹建中的广州海事博物馆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文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和展品。特公告如下:
一、文物展品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与广州海事相关的各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历史人物相关联的文物及资料。
(二)与广州港相关的,能够反映广州港变迁的文物及资料。
(三)与广州海上贸易相关的,能够反映广州在对外经济交流中重要地位的文物及资料。
(四)与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的南海神民俗文化相关的文物及资料。
(五)与龙母、天后、北帝等其他水神相关的文物及资料。
(六)与海上军事、海防、海政、海权、海上救捞、打捞相关的展品、实物、文献、照片及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于自愿捐献文物的个人或集体,文物入藏后凡陈列展出的,注明文物捐赠者姓名或集体名称,由广州海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颁发证书,并永久享受免费参观广州海事博物馆所有项目的优待。
(二)购买。根据博物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个人或集体所有的文物进行价购。
(三)寄存。个人或集体可将收藏的重要文物寄存到博物馆委托管理,博物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合理利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广州海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黄埔区穗东街庙头社区旭日街2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少冰 020-82218242赵磊 020-32210481。
联系邮箱:gzmm@hp.gov.cn
征集公告详见:
广东文化网(征集时间改为长期有效)
http://www.gdwh.com.cn/whzt/2013/1024/article_370.html
广州海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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