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全国老龄办获悉,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
据了解,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群众组织,多年来在基层老龄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末,我国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已达49万个,覆盖率74%。
通知明确提出,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纳入公益慈善类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范畴,进行直接登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放宽条件,简化手续,做到能登尽登。暂时不具备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可在乡镇(街道)备案。鼓励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自愿组合,成立联合组织,依法进行登记。
通知提出,争取把老年协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对老年协会的资助和奖励办法。支持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把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承接主体,探索开展政府购买老年协会服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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