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何雨欣
闫平)
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共计减税240亿元。
根据统计,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有216万户,受惠面在90%以上,减免税额51亿元;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700万户,减税189亿元。
税务总局介绍,继2014年10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提高至3万元后,今年以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度升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减税“红包”,受惠面进一步扩大。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导向更加突出。通过扩大优惠范围、简化手续,更多的小微企业被纳入减半征收范围,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务部门还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记录,即可获得银行无担保信用贷款,这不仅为小微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也将纳税信用等级与企业日常经营紧密结合,帮助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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