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军队官兵从事第二职业,但是,晚清的军营却是另一番景象。
晚清士兵很少待在部队,他们普遍从事第二职业,林则徐在一封奏折中汇报说,鸦片战争期间,长沙青石街的双美茶室就是四名绿营兵合伙经营的。一些士兵经商做生意甚至不在驻地,比如,驻防于太原的八旗兵文英阿的旅馆就开在武汉。士兵专心于第二职业,操练之时兵丁正身不到,私自雇人替代,有名无实。这样的军队怎能不一触即溃。
晚清士兵为何不务正业?一是军饷太低,靠军饷完全无法养家糊口。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康熙时物价很低,一两银可以买米谷二到三石,士兵的月饷勉强可维持一家生活。乾隆时民间米价上涨,二两白银只能买到米谷一石。到了道光年间,米价更是高达三两银一石的程度。物价大幅度上涨,清政府却以“遵守祖制,永不加赋”为由,拒绝调整军饷,士兵家庭物质生活的贫困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军官层层克扣。清代不仅士兵军饷低,军官也是如此。绿营的从一品提督,相当于一省之巡抚,但月工资80两白银;至于中下级军官,工资更是低得可怜,正六品营千总月薪不足26两。军官工资过低,自然要在军饷里打主意。这样,士兵拿到手的饷银就更低了。比如,福建绿营“每月每兵仅得饷三钱有零”,到手的居然不足规定的三分之一。
三是清代规定:士兵的武器装备要自己购买。士兵所得之饷已极低,还要自己出钱购买武器,不得已只能经商。
(据《华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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