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瘾君子为了多赚钱,想到了用冰糖冒充冰毒贩卖,瞒着同伙到超市购买了冰糖,与自己购买的冰毒一起带到宣城市,还没有找到买家就在宣城市双双落入法网。近日,泾县法院对该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某、孙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
外地购毒来掺假
钱某和孙某都在早年就染上了毒瘾,加上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吸毒的资金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今年年初的一天,钱某和孙某又聚在一起吃饭,在饭店里他们都在为毒资发愁,钱某突然灵光一闪,决定两人凑点钱,找个毒品卖得便宜的地方一次性多买点毒品,“留着慢慢吸食”。
商定之后,钱某和孙某两人当天就凑了9000余元,开着车从湖南来到了广东省东莞市。找到之前购买毒品的上家之后,双方商议以4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3200余元的冰毒。
冰毒拿到手之后,钱某又动起了歪脑筋,想给这些冰毒掺假,万一有吸毒者想要,还可以高价卖掉。于是钱某又独自一人在他们所住的东莞某宾馆附近的超市里,又购买了300多克冰糖,对孙某谎称这也是冰毒,并表示可以将这些冰毒带到宣城市贩卖。
还未出手即被抓
几天之后,钱某和孙某开着车将之前在东莞购买的冰糖和冰毒放在车里偷偷摸摸的带到了宣城市宣州区。钱某本来想找朋友看看能不能用冰糖冒充的冰毒出手,但是几天时间里一直都没有找到购买的瘾君子。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钱某和孙某带在身上的钱也快花完了,经过多方打听,钱某发现自己的一个朋友目前也正在宣州区,于是钱某将朋友约到了宾馆里,一方面准备向朋友借些钱,同时也是让朋友一起“分享”自己带来的毒品。
就在他们两人吞云吐雾吸食冰毒的时候,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在宾馆内将正在吸食毒品的两人抓获,并在吸毒现场查获冰毒7.04克。随后公安机关在市人民医院将孙某抓获,并从他们驾驶的轿车里查获了冰毒55.8克和300多克冰糖。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达62.84克,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鉴于二被告人具有坦白等情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七千元;在吸毒现场和他们的轿车里扣押的62.84克冰毒则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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