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勾犇/图
江西某中学有学生反映,被学校强制签一份被称为“生死状”的安全协议: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接受不了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校方称很无奈,走读生家长要求孩子上晚自习,安全不能让学校负责。
学校,应尽量在法律范围内设立规章制度,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也是现代管理的必备技能。生死状,本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学校本该是现代文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签订冷冰冰的“概不负责”协议,既简单粗暴,刺激了家长的情感,有推卸责任之嫌,更是无知的表现,确实有点像“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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