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等问题一直困扰基层群众办事和企业创业创新。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日前全文对外发布,其核心目的正是推动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祛除“办证多”、“办事难”等顽疾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存在,各种“奇葩证明”屡见不鲜,不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严重影响了创业创新。
出台《通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遵循,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解决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通知》提出了以下举措:
一是“列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目录中的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主要涉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
二是“砍证明”。就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主要从三方面出实招:首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要坚决砍掉;其次,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再次,探索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是“简流程”。为避免“程度繁”、“环节多”、“时限长”等困扰,要对办事流程进行升级再造,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在现有政务大厅基础上,实现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交“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同时,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推共享·促协同·网上办
为了避免群众办事来回奔波,《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
一是“推共享”。今后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
二是“促协同”。要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实现业务协同,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三是“网上办”。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严问责·明时限·确保落地生效
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确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地生效并持续发挥作用,《通知》还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注重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督。《通知》要求,2016年1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报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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