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要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要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意见》强调,要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工程款拖欠;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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