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凤县的孙先生致电《华商报·今日宝鸡》反映,母亲在凤县中医院住院期间,在2人间病房加床,但收费依然按2人间标准算,他觉得加床后应该按3人间收费,医院这样收费不合理。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宝鸡市对加床费尚未有明确收费标准,而医院回应2人间加床依然享受的是2人间的病房设施,因此按原价收费。
>>家属
2人间加床应按3人间标准收费
2月15日,孙先生带着母亲来凤县中医院住院,住院期间因为病床紧张,他们选择了2人间加床,当时孙先生并不清楚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母亲一共住了四天医院。19日,孙先生办理出院手续后,发现结账单上的住院费一项中,收费为120元,也就是按正常的2人间收费标准30元/天收取。
“当时我就觉得不对,不加床的2人间是30元/天,我们属于加床,费用应该按3人间收取,”孙先生对此项收费表示不解,他先后咨询了凤县物价部门以及卫生部门,但双方说法不一。孙先生认为,加床位后,应该按所住人数收费,或者平摊原来2人间的费用。医院这样做,不但侵犯了病人的利益,还额外赚取了一笔钱。
>>医院
按病人所享受的病房设施收费
对此,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凤县中医院,院办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县级医院病房紧张,平时就诊的临床病人远远高于病房数量,但又不能将入院的病人拒之门外,只好提前告知病人,在病房内进行加床。
对于加床费用的收取,工作人员表示,在医疗服务价格中明确规定了,不同标准的病房床位的收费标准,但加床费并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病人是在2人间病房加床,但依然享受了2人间病房的设施,包括卫生间等,因此还要按照2人间的标准收费,其他病房的加床费也是一样。但不少病人表示,医院的收费标准应以病房内的床位数目为依据,而不应该单纯地以有没有独立设施为标准。
>>卫生局
目前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对于加床费的收取,市民张女士深有体会,她曾经带母亲在宝鸡中医院住院时,加床费用收取依然按普通病床收取。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卫生局医改办了解到,对于目前优质的医疗资源来说,比如口碑较好的医院,病人扎堆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病人来到医院,根据规定不能拒收病人,所以加床现象在所难免。
而对于加床费的收取,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是由各个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而对于患者提出的加床后,是否应该平摊费用或者相应降低收费,还需要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实际调研后,再对价格进行细化。
>>他山之石
加床后费用相应打折
对于加床费的收费标准,华商报记者查询其他省市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有不少地区对于加床费有明确的规定。
安徽:由于治疗的需要,确需增加病床的,按加床后实有床位数标准收取床位费。在病房外(走廊)增加的病床,以不得超过同病区最低床位费的70%核定。
江苏:病房加床,病房内所有病床床位费降低40%收费,走廊、过道加床按四等床位价格标准减半收费。
湖北:在病房里增加床位的,按同等病房有床位数的价格收取床位费,即当两人间加了一张病床时,该病房所有病人要按三人间收费。在病房外临时增加的病床:三级医院每床最高不超过1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每床最高不超过6元。华商报记者 党扬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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