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一则“上海新规:子女拒不回家看看或影响当事人信用”的消息备受外界关注。其中提到,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新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分开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等有权督促;对拒不探望的子女,老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其工作与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点赞符合未来趋势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以及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未来对家庭影响最大的,一是个人征信,二是养老。
将个人征信作为“常回家看看”法律落实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让亲情与个人诚信互连,不但体现出法规制度的善意,也非常符合文化的道德伦理。
亲情除了血缘关系形成之外,本身也是传统伦理道德的延续,其中更蕴含着道德诚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没有家庭道德的诚信,就不可能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较高的个人征信。同样,能够孝敬父母老人,懂得感恩,崇尚传统伦理道德,社会的征信意识自然就很强烈,也必然在社会活动中受到更多的尊重。因此,从保障老人权益和维护亲情角度来衡量,沪市出台将“常回家看看”与当事人信用“挂钩”,既是现实的需要,更符合未来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质疑实际效果不容乐观
从逻辑起点上说,把子女拒不履行探望责任同个人信用联系起来的设想,依据是2013年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的“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虽然近两年的确有法院据此判令子女定期探望,但在现实操作中,该条款一直备受争议。除了如何定义“经常”这样的操作层面的难题外,质疑者提出的最重要的一条理由是:探望权本质上是一种精神需求,而法律调整的只是个人的外在行为,纵然子女出于法律约束,形式上定期去探望老人,但如果口不应心、言不由衷,最终并无法给老人带来真切的关怀和慰藉。在这种前提下,哪怕将来再引入社会征信系统做进一步约束,其实际效果同样不容乐观。
■点评更需各类制度来“暖巢”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养老绝不仅仅是个体的责任。要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需要打通家庭、社会的关联通道。
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更需深化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抚慰服务,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同时,政府也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开拓老年消费市场上,让老年人能更好地保持生活的独立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老敬老,是社会和谐的必要元素。应对银发浪潮,“空巢”老人现象,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承担起自己为人子女所应承担的责任,每天对父母多一些陪伴,多一些问候,更多一些关注。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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