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国首部慈善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中国成立60年多来,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蹒跚起步到飞速发展,其间有着许多令人难忘的记忆。其中,新中国第一个以“慈善”为名的社会福利救助机构——吉林省慈善总会成立,是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缺少渠道
“当时我们决定成立‘慈善\’组织的时候,是引起了很大争议的。”时任吉林省民政厅厅长田学仁回忆说,“当时慈善总会的筹备工作速度非常慢,争论主要是能否用‘慈善\’这个名字。”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社会救助和福利工作长期都是为政府所包办。随着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成立专门的福利和救助性社会组织成为一批有识之士的共识。
“20世纪80年代后期,吉林曾遭遇自然灾害。当时有国际慈善组织对吉林省灾区进行捐赠,但对方按照国际慈善领域的惯例,要求由慈善组织来进行对口接收。吉林省当时没有慈善组织,最后导致捐款只能退回。”谈起成立吉林省慈善总会的初衷,田学仁无限感慨:“当时还有一个新的情况,就是改革开放之后有些人富裕了,他们想献一些爱心进行捐赠,来回报社会,但是当时却缺乏一种能够接收的渠道。”
现状引发了田学仁的思考:过去的救灾救济工作主要是由民政部门自己干,如果有大灾就动员社会各界群众捐点被褥、衣服。但归根结底,这些往往都是属于临时性的措施,怎么能提高一个层次,把这些临时措施变成一种有组织的、经常性的救助形式呢?
“当时觉得成立慈善会可能比较好,这样可以动员、接收各界捐赠的款物、救灾用品,然后再通过有关部门,把这些物资送到需要的人手里。”田学仁说。
学习香港
正当田学仁产生成立慈善会念头的时候,1992年,我国确立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与此同时,民政工作也提出社会化改革,社会福利事业也要走社会化道路。
“但如何实施社会化,大家有些一头雾水摸不着方向。”田学仁说。就在1992年,民政部组织部分省份民政厅局领导到香港学习,其中有一项是观摩香港慈善组织的街头募捐。“向香港学习,成立慈善会,这就是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路子!”观摩结束之后田学仁心中豁然开朗。
赴港学习结束后,田学仁把成立慈善会的想法向时任民政部长崔乃夫作了汇报。当时也在关注慈善并于1994年创立了中华慈善总会的崔乃夫对田学仁的想法非常感兴趣,当即表态希望能有一个省尝试成立慈善会!他鼓励田学仁说:“你可以把想法先向吉林省委省政府汇报,如果吉林省委省政府同意,民政部不仅支持成立慈善会,还将会在资金上进行支持,带头先捐50万元!”
回到省里后,田学仁的想法获得了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1992年5月,在田学仁领导下,由时任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的裴学文任组长的全国第一个慈善总会筹备组开始启动工作。
虽然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可,但筹备组的工作依然进展缓慢。“当时慈善会的筹备工作速度非常慢,其焦点主要是能否用‘慈善\’这个名字,这也是筹备组遇到的大难题。”
长期以来,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慈善”反而有点“施舍”和“虚假”的味道。
为了消除社会上的疑问,筹备组先后取了“救灾救济会”、“社会福利会”等很多名字,也进行了反复论证。“大家一致认定,只有‘慈善\’这两个字最能反映咱们这个组织的宗旨。”最后,对于名称中使用“慈善”两个字,当时主管吉林省民政工作的副省长张岳琦坚决支持,时任民政部长崔乃夫更是一锤定音:“就用‘慈善\’两个字。”
“最后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筹备组还是在‘慈善\’前面加上了‘社会福利\’这四个字,全称为‘吉林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名称由筹备组写入了筹备工作报告、章程,并获得了吉林省委省政府的肯定。”终于,在历经近半年的多次讨论、论证之后,“吉林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名称确定。
1993年1月8日,新中国第一家慈善总会——吉林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正式成立!
事实证明,慈善总会的成立得到了社会的积极支持。在筹备期间,吉林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就获赠善款200多万元。民政部专门发来贺电:“预祝吉林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正式成立。
(据《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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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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