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李灵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的法规。于2015年7月1日公布实施。
记者: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是什么?
近日,记者就《国家安全法》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国安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分别为: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记者:为什么加强公众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刻不容缓?
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都有了飞越式发展,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却从没有停止过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记者:公民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做什么?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法》明确表示,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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