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新华社图)
?王女士第二次收到“38元香水”的快递单据
如果有快递突然上门为你送上并未订购的一小瓶香水、充电器等几十元小额快递产品,你会觉得“天上掉馅饼”吗?其实这很可能就是你中“套”的开始。不速之客一般的小额货到付款的产品很多都是劣质品或者假货。容易被消费者忽视的小额“货到付款”快递包裹正在成为网购大潮中一种新的骗局,消费者一旦误付货款,倒追起来很难。
事件没购物“38元香水”莫名送上门
王女士经常在网上购物。6月底的一天,王女士替家人等一个货到付款的快递,申通的快递员就将快递送上了门。因为包裹的大小和家人描述的货物差不多,她就直接收了货,付了38元货款。
事后打开包裹,大家傻了眼,这东西并不是家人买的商品,而是一瓶50毫升香奈儿COCO香水。寄件人一栏中只有一个不认识的名字和手机号。由于仅是几十元的小额货款,王女士起初对此并没有特别在意,并且将快递外包装丢弃了。7月5日,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这次,上门的是圆通的快递员,送来的东西还是同一种香水,上面写着“到付38元”,寄件人仍然只有一个名字,这次换成了李静和一个手机号。王女士果断拒收了货物,并记下了货单号。
记者上网输入“货到付款被骗”,发现此类事件在全国已经多次发生,被骗的市民收到的“货到付款”包裹也是五花八门,“50毫升香奈儿COCO”较为普遍,有的收到茶具、充电宝等。虽然东西不同,但是收到后,消费者都要支付20元到40元之间的运费。
调查追查可疑快递单困难重重
记者带着消费者收到的香水到北京一家大商场的香奈儿专柜验货。售货员表示,该品牌从来没有做过“50毫升香奈儿COCO”免费赠送的活动,而且38元的价格肯定买不到。
王女士记下了快递的单号和寄件人的电话,能不能查到到底是谁寄出了这可疑的快递?
尝试一:自己拨打无法接通
记者连续拨打快递单上寄件人“李静”的手机号码,号码显示为广东深圳,可几个小时里,该号码始终处于占线状态,后来干脆关机,根本联系不上。
尝试二:找快递员无法查到寄件人
登录圆通网站后,快递追踪显示,该瓶香水是7月2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收件,到底从哪个地方收来的却没有任何显示。7月7日凌晨3点,该快件显示已经退回到了圆通快递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公司。记者拨通快递员手机,说明想要查找寄件人信息时,该快递员说,他也找不到寄件人,而且也没有解释查不到的原因,通话仅进行了45秒,对方就挂断了。
尝试三:向快递客服求助也未果
记者再次拨打圆通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虽然快件已经退回到了深圳,但他们掌握的联络信息也是那个联络号码,他们的快递员也打不通。这种情况下,退回的货只能放在公司等寄件人上门来取。记者进一步追问,对于代收货款成功后,快递员如何给寄件人打款?是通过银行账号、微信转账,还是现金收取?该客服人员说具体得问快递员,他们不清楚。
快递的代收货款业务如何进行?记者又致电北京圆通一个服务网点。该客服人员说,代收货款可以做个人业务,也可以做公司业务。一般来说,公司业务如果比较大宗需要与圆通签订《代收货款服务标准合同》,此后快递公司给该公司返款可以通过银行账号、微信、支付宝等多种形式,这需要双方约定。个人用户由于金额不高则不需要签订合同。由于记者无法获知上述“货到付款”包裹是公司邮寄还是个人邮寄,致使查找工作无法进行。
尝试四:向联通查询手机号码无果
通过寄件人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查到些有用的信息?记者经过查询发现,寄件人留下的“1300514****”为广东深圳联通的手机号码。拨通当地联通客服后,客服人员表示,这个电话号码是一个实名登记的号码,但是,记者不能以个人身份倒查该号码的个人信息。如果对号码存疑,可以报警,通过警方查询。记者同时获悉,小额诈骗警方可以并案处理,但并不能马上立案。
追问可疑快递为何查不到寄件人?
从去年11月1日起,邮件、快件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的快件、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除外。
今年6月1日起,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正式开始施行。寄包裹除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快递单也须实名,且须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
记者询问了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们表示,实名制虽然在推行,但是执不执行,没有什么有效的监管。而且在收快递时,寄件人不出示身份证,他们也没有办法,拒绝为客户投递的情况并不多。即便给了身份证,快递公司也无法辨别真假。
至于在寄送包裹时,寄件人一栏需要写明哪些内容?快递员说,公司对寄件人并没有硬性规定。地址可以不写,只要写上寄件人的名字和电话就行,而且名字也不是必须写全名。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货到付款”是快递企业为寄件客户提供的一种代收货款的增值服务。一般快递员都配备了手持POS机,不用接手现金,就能收货款,并且通过银行账号直接打到寄件人的账号上。对于收件人,“货到付款”可以通过开箱验货来选择是否要留下货物。但是,这种方式开始为一些人所利用,再加上部分快递企业未严格执行寄递规定,进而出现了小额“货到付款”被误付后消费者追查难的现象。
律师说法消费者拒收骗局就无法形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表示,商家在消费者没有购买行为时就寄出“货到付款”的商品,已经涉嫌强制交易和诈骗。
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在验收货物后再付款。要看是不是自己所订的货物,和描述的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可以拒收“验”是最重要的。邱律师提醒,自己无法接收快递时,一定要事先和家人或朋友打好招呼,描述清楚所收的商品,以免因为误收而遭受到欺骗。对于来路不明的包裹,消费者只要拒收,骗局就无法形成完整的链条,自然失败。
邱律师表示,已收货的包裹,原则上视为消费者已经认可,如果消费者想退货,根据合同法,必须找到出售的商家才可以,但这种可疑包裹很难联系到出售者,也就无从退货。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后,应该向寄送快递所在地报警。当诈骗达到一定数额警方可以并案处理,通过侦查手段找到谁是寄件人。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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