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记者
王茜)
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平台准入规则、运行模式、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划分、具体的竞拍规则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规范。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财产变现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其中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最重要途径之一。据统计,每年全国法院的执行财产价值约6000亿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
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出现于2010年,其市场超地域化,拍卖快捷化,拍卖虚拟化,交易成本低廉化,拍卖信息透明化等诸多特性,使得司法拍卖变得更公开、更高效、更便捷。目前,我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但作为一种新事物,网络司法拍卖实践中也存在拍卖模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不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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