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自8月16日起,济南市如遇到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时,将根据济南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等级,进行相应的停课停工安排,并视情况对缺课或误工人员不作处理。(详见今日本报A4版)
极端天气,与之相伴的是不可预期的极端灾害,不仅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给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比如,因为天气不好,行车容易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是很多人不得不迟到的原因。再如孩子上学,路上可能会遭遇到一些不安全因素,也让家长牵肠挂肚。
所以,极端天气,缺课或误工不作处理,不能算迟到,不能扣工资,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值得赞赏。对此,有专家点评得好:这一《实施意见》充分体现出政府决策以人为本。老百姓也点赞:这些规定也是一种福利,今后不再因为极端天气延误上班上学而纠结了。
越是极端天气,越能按时上学、上班,在过去那些年,一直是作为“先进”标杆大加颂扬的,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勤奋好学、遵守纪律、爱岗敬业的表现。殊不知,这种惯常的社会舆论引导和用人单位素有的“谬赞”,实则很不人道,因为好学和敬业,不能靠近乎自虐的热情甚至罔顾人身安全来证明。
这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逐渐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华丽转身,关爱民生的触角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和层面,以人为本成为最基本的执政理念之一。遭遇极端天气,地方政府对停课或误工行为进行明确规定,这一温情脉脉的政策正是一个善政标本。
当然,济南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所规定的相关内容,就全国而言并非首开先河。这几年,香港、上海、杭州、宁波等地相继实施应对极端天气的意见,把灾害天气预警与停课停业直接“挂钩”。在香港,只要天文台挂出8号以上风球和黑色预警,市民就不用上班和上学了。另外,我国还有气象组织专家建议,雾霾也应列入极端天气。这说明:极端天气之下关爱民生,在全国各地已经渐成“气候”,值得点赞。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民生有诉求,政府有政策,但并不意味着好政策就能泽惠所有的人群。“高温40摄氏度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要发加班费”……这些规定早已白纸黑字写进相关政策法规,对诸多劳动者而言,也都耳熟能详。但现实如何呢?答案众所周知——那就是不尽如人意。同样的道理,极端天气下,上班误工不处罚的规定,也必须辅以相应的制度约束,否则可能也沦为“一纸空文”。
须强调一点,该《实施意见》未对用人单位的停产、停工、停业等作“一刀切”规定,这是因为考虑到用人单位的业态复杂,作息时间各异等因素。对此,个别企业不能曲解,甚至作为不遵守这项政策的借口。相反,企业更应该顺乎时代要求,尊重职工权利,用人性化的管理善待职工,这才是它们的立业之本。可以肯定,只有公民、企业和政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才能在极端天气下,让广大市民远离各种灾害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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