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谭谟晓)记者24日获悉,质检总局日前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进口化妆品将实现信息全过程可追溯。
据了解,质检总局建立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收货人只要登录互联网进入该平台即可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进口和销售记录。收货人只需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突破了过去只能在备案地到货并报检的限制,降低了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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