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 丽
通 讯 员 刘恒堂
过去经常被束之高阁的结婚证,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时不时地拿出来“展示”一下。买房贷款、出境旅游、移民留学,处处都需要用到这个“红本本”,因此,因为丢失结婚证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手续的夫妻每天都有。也有一对年过六旬的老夫妻,在办理房产证时才想起两人压根就没有结婚证,因为两人在一起生活三十多年,却从来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
近日,郭老先生带着老伴栾老太太来到婚姻登记处,向工作人员询问能不能给他们补发结婚证。工作人员问其结婚证是不是丢失了,郭老先生却说两人从来就没有见过结婚证什么样。
原来,郭老先生年轻时曾经在外打工,有一位来自云南的工友,主动将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郭老先生。随后,郭先生将工友的妹妹也就是栾女士带回了滨州,按照当地的风俗简单地举行了婚礼之后,两人便在一起生活了。郭先生说,当时也想过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因为栾女士离家远,办手续所需的介绍信、证件等一时难以拿到,所以就一拖再拖。随后,两人先后生了两个女儿,小日子幸福美满,夫妻关系稳定,谁都没有再提结婚登记的事情。就这样,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如今两个女儿都已经结婚生子,她们帮着两位老人在城区买了房子,想要老人住得离自己近一点,同时享受一下城里的幸福生活。就在女儿告知两位老人需要拿两人的结婚证才能办理相关的房产手续时,两人这才想起年轻时落下的一个“环节”。
听完郭老先生的叙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两人有三十多年的事实婚姻,但是想要领取结婚证,还是要按照初婚的手续来办理。审查完两人证件后,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有的婚姻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结婚登记证件不够重视,导致不领证或丢失证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婚姻当事人应及时办理婚姻证件并妥善保管,这样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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