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江苏常州市朝阳路,有网友遇城管队员在执法时给西瓜摊小贩发烟点烟的场景,于是在本地网络论坛中发了网帖,引发“执法该软还是该硬”的大讨论。据了解,发烟的是天宁区茶山城管中队的一名组长,他这么做正是为了方便与小贩做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9月7日《扬子晚报》)
递烟,也叫“敬烟”,从这个意思来看,城管的低姿态做的比较足了,于是,理所当然地收获了好评如潮。至于“执法该软还是该硬”的疑问,力挺派便以“人性化执法”回应,无懈可击。舆论总是这样,如果有谁对小商贩好,总有点赞的偏好,尤其对城管执法者表现出的“柔软”,更是不吝誉美之词。当然,如果敬烟的人变成了小商贩,议论的矛头肯定要转向了,舆情“照顾弱者”的情怀,就是这么任性。“城管人性化执法”瞬间变颟顸为亲民,让人觉得整个执法场面画风都变了,当事小商贩肯定也是如沐春风。确实,此情此景之下,更容易形成“你敬我一尺,我让你一丈”的管理奇效,很多打不开的死结瞬间冰释了。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沉浸在“和谐”的氛围中,却忽略了城管作为“执法者”的身份边界。
执法人员,当然以公平执法、依法执法为根本诉求。其实,法律的存在价值本身就包含了对于相关对象的权益“照顾”,只要严格照章办事,其结果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大概是大家太喜欢“人性执法”这个概念了,以致忘了考虑“执法中添加人性作料真就好吗?”至少,从以往“献花执法”“眼神执法”“下跪执法”的昙花一现来看,“花样执法”注定不可能成为执法常态。这倒不是说“人性化”不可靠,而是说执法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诉求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冰冷的“潜在对抗”阻挡不了双方一时的握手言欢,却也不可能总是相亲相爱一家人。关注到这个事实,才能谈论执法的边界。
法律,尤其是成熟的法律、正义的法律,本身就是“人性”的化身,公平执法的语境下,本无“强势”和“弱势”之分,一切皆有法条作为判定是非的准绳。这个时候,执法者过度的善意释放,可能会“迁就”错误。在美国的高速公路上,一位警察因为对一名酒驾少女“赴约完婚”而滥行善心,放行的结果是,在15公里外桥下发现了女孩的尸体。具体到“城管敬烟”来看,倒看不出有什么“隐患”,但要考虑到,完全不在程序之内的“敬烟”之举,会不会对社会造成执法可以进行“私下裁量”的暗示?
一般情况下,执法过程不允许存在程序之外的“利益输送”,以“一支烟”来换取对方让步,体现不出执法的正当性,也让公事公办成了私交色彩暧昧的“相互照顾,好说好说”。执法者与被管理者可以相敬如宾,但最好还要保持各自边界。因此,城管对于摊贩的管理,与其敬烟,不如敬事、敬法。这样的关系更纯粹,也符合管理身份的界定,尽量不动用旁逸斜出的“小恩惠”,以免侵蚀法律的平衡性调节。本报评论员肖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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