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 申铖 韩洁) 记者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意见称,经国务院同意,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根据印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
意见明确,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新闻推荐
1941年1941年7月,美国退役空军陈纳德率领空军飞虎队来到中国对日参战,其以芷江机场、云南昆明机场等为空军基地,对日本空军和地面部队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为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