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的衔接。《通知》明确,尚未调整的省份,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执行谈判价格的基础上,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5月20日公布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其中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这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
《通知》称,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降低广大患者用药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认同感和获得感的创新举措。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衔接,使老百姓及时受益,意义重大。
来源:卫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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