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23被征收房屋坐落
青岛市市北区夏津路 17号 401 户
青岛市市北区陵县路 7 号甲4户
青岛市市北区德平路 51号3户
相关权利人姓名刘贵欣刘世凤刘妍
房屋评估单价
13873元/平方米
13808元/平方米
13997元/平方米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产权人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被征收人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夏津路17号 401 户、陵县路7 号甲 4 户、德平路 51 号 3 户房屋的《 分户评估表》、《 兼用房评估表》和《 装修补偿评估表》。请下列被征收人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海路德平路(一期)(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吴淞路 3 号,联系人:许亮,联系电话:0532-80967736)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表》、《兼用房评估表》和《装修补偿评估表》,逾期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20 日
装修评估单价
260元/平方米
260元/平方米
46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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