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容错机制为干事创业者撑起了“保护伞”,保护了干事者的热情,但并不能局限于此。容错机制只有配套相应的纠错机制,才能达到既保护干部又降低错误损失的效果。
常言道,不怕出错,就怕知错不改。我们容许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出错,但出错之后怎么办更为重要。容错机制并不是鼓励“出错”,更不代表容许无所顾忌随意发挥,而应该在出错后及时纠错止损,总结反思如何避免出现“小瑕疵”,这才是容错机制的本意。一项决策在执行中,一旦发现不符合实际就应当及时修正,一旦发现错误就应当及时纠正,从而把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反之,如果错误出现后得不到纠正,就会由小失误变成大危害。更重要的是,不纠错就不知道为何犯错,导致重复犯错。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有时会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错就错甚至搪塞推责。他们觉得,哪怕有容错机制,但让人都知道自己出错也是没面子的事情,因此抱着侥幸心理,试图让错误不了了之。但既然错误已经发生,就必然产生危害,错误势必会“露出马脚”。讲求实事求是、敢于承认错误、做到有错必纠,是共产党员的本色。与其为了掩过饰非,不如闻过则喜,及时承认错误,让危害降到最低。
当然,纠错的方式方法不同,效果也不同。纠错就要坚持抓早抓小,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一方面,要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发现错误、勇于承认错误、自觉纠正错误;另一方面,执行部门要对照制度及时、主动查找错误。纠错还要坚持标本兼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教育和帮助犯错的党员干部客观分析错误根源,吸取经验教训,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科学施策。
纠错机制作为犯错后的补救机制,对于防止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具有重要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宽广的胸襟和担当的精神,对照办法常思常省,及时改正自身错误,真正让纠错机制释放惠及改革发展、自我修复的红利。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安蓓)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介绍,已下达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5亿元,目前各地已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国家发改委表示,2016年安排的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