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庆
近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表示,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近年来,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但在“零门槛”前农民落户意愿不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普遍低于预期。面对相当的城市居住成本,生存能否得到保障?不少农民思想有顾虑并非杞人忧天。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收益分配是农民获取收益的重要来源,甚至是立身之本。不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可以让广大农民朋友吃下进城落户的定心丸。
从长远看,让更多农民进城落户,有利于其更好地生活和发展,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考虑和解决好农民进城之后的就业和创业出路。只有让“进城”农民无后顾之忧,真正在城里“扎根”,生活更幸福、更有尊严,城镇化才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才是可持续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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