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到底有多少农村留守儿童?国家三部门的最新摸底排查数据公布:902万。其中,无人监护的36万人,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这是11月9日下午,正在召开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传出的消息。2013年曾有研究报告测算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达6102万,为何数据“骤减”?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源于近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系列政策的有效实施、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
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代表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情况——
从总体规模看,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占3.3%;无人监护的36万,占4%;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
从区域分布看,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70万以上的有江西、贵州、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等省,占67.7%。
从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看,0-5周岁、6-13周岁、14-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50万、559万和92万,各占27.8%、62.0%和10.2%。
2016年3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这是全国首次。此次摸底排查的对象,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即“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数据“骤减”有多因
2013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万。“6102万”曾引起广泛关注,为何与这次摸底排查数据差距这么大?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数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此外,在留守儿童定义方面也有所区别。之前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这次,国务院《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主要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规定,这既符合法律精神,也更符合中国国情。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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