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文 赵坤/图
近日,新京报记者起底了潜藏于燕郊的一个千人传销组织。这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拉人头”式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吃大锅饭,不打地铺,利用“注册公司”作为合法外衣,以每个人投资4.万元就有可能拿到最高万元的回报为诱饵,将入局者牢牢困在“发财白日梦”里。
如此规模庞大的传销组织,何以在燕郊野蛮生长?早在年,就有网帖揭露燕郊这个传销组织的存在,今年8月份也有媒体做过起底,但为什么现在依然如故?
燕郊竟成“传销宝地”
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吃大锅饭等新特点,确实突破了以往传销组织的固有形式,但细究它的运作模式,又跟真正的传销组织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即便它打着家长制与“民间自愿互助慈善众筹”的形式。它同样是通过制造暴富神话吸引不明真相者入局,通过与收益严格挂钩的等级制,对传销人员进行区分与激励,靠独有的成功学话术对入局者洗脑,没有实体,不做实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近年来,毗邻北京的河北三河市燕郊传销持续不断,成了传销组织眼里的“风水宝地”。实际上,传销人员之所以集中到燕郊,是看中了其“毗邻北京、交通便利,房租又较低”的独特条件。
燕郊是北京的东大门,距国贸仅公里,是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重要阵地,如此,一个规模庞大的传销组织在燕郊隐秘存在,其治安状况是否能够保证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承接?上千人的传销组织不仅破坏燕郊的社会秩序,也直接波及北京。网上有帖子显示,由于交通条件的限制,这些传销人员“接待”新人几乎都要在北京中转,他们还经常到北京组织活动,这对首都治安状况也构成潜在威胁。
工商公安互相推诿,传销难以禁绝
燕郊传销猖獗、难以禁绝不是没有理由,相关部门内部、不同部门之间,都存在踢皮球、消极作为的现象。
传销被我国法律法规定义为一种欺诈行为,有害于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必须予以禁止与打击。对于谁是打击传销的执法主体,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工商与公安各负其责,县以上人民政府负有领导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工商或公安部门举报传销行为,接到举报,工商、公安部门应立即依法查处。
然而,面对群众举报,燕郊工商分局让找市局,市局“打传办”声称能做的只是登记、驱散,抓人是公安部门的事。而当地公安部门则说打击传销需要工商部门牵头。燕郊当地的工商、公安部门也晓得打击传销是他们分内的事,但具体落实却要走必要的“程序”,谁都不愿意主动出击,主动作为。
工商、公安互相推诿,固然与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也从侧面说明了长期形成的条块分割体制尚未完全打破,各个部门之间权力交叉重叠。燕郊当地工商、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猖獗的传销活动不是“管不了”,而是“不想管”,使本应发挥重大作用的法律法令在执行中打了折,使行政相对人乃至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
反传销要打好组合拳
相关部门的执法不力是燕郊地区成为全国传销重灾区的根本原因,难怪家庭式传销在当地已成新兴产业并呈“蓬勃发展”之势。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除了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打破分割式治理体系,还在于加快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通过修改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明确部门职责范围,明确管理人员权力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
遏制传销,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实实在在予以打击,而不是踢皮球。对于打击传销来说,需要工商、公安、打传办等部门打好组合拳,积极投入到打击传销的执法行动中来;现有的打传,往往以驱散、遣返为主,但传销者已被洗脑,如果没有反洗脑等进一步的举措,这些被驱散的传销人员还会继续传销。而民间反传销组织的参与者多是曾经深陷传销的受害者,反而对传销比较了解,知道如何进行反洗脑,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形成合力,联合打击传销。倘如是,传销猖獗现象自然会烟消云散。
@蒙古飞鹰:对举报者踢皮球,本质是失职。若任由执法者不作为,就是纵容和鼓励失职。
@武落雪:打击传销组织终归是外在举措,某些人性深处的恶念与缺陷,靠什么来救赎?
@蓝陵王: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新型依托网络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广大网民应提高警惕,发现传销及时举报。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月日电(记者王立彬高皓亮)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我国将在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