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文 张辉/图
日前,有“鸟王”之称的江苏南京市民孙某因为诱捕贩卖野生绣眼鸟被批捕。此事在笼鸟爱好者圈子里引起较大关注。(中国新闻网)
绣眼是笼鸟饲养的重要品种,然而,很多人不知道,捕捉绣眼鸟有可能触犯刑律,涉嫌犯罪。长期以来,普通群众对于鸟类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并不高,不知道捕捉什么品种、多少数量的野生鸟类,相应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和市民,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时捕鸟、贩鸟是一种违法行为。群众遵守法律的前提条件是要知晓法律、理解法律,而这恰恰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在鸟类生存环境日趋严峻的当下,更严厉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普法更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鸟类保护的法律意识要深入社会肌理,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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