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
率
建筑
高度
建筑
密度
绿化
率
2017-6前门路
南侧
102.07商业
住宅
1.0-1.7454米不大于23%不小于39% 商业40
住宅70
40001200
凤国土资告字〔2017〕4号
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
二、受让方必须按照出让方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其中步行街西侧地块可微调并经规委会批准后实施。规划设计费用127.09万元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规划设计单位。
三、受让人竞得后土地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开工建设,于2018年8月1日前竣工。
四、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4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并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六、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或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七、出让方式:报名竞买人三人以上(含三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三人以下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1.拍卖出让:至2017年3月14日前报名竞买人在三人以上(含三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可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将在2017年3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17年3月16日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拍卖机构: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2.挂牌出让:至2017年3月14日前报名竞买人在三人以下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6时。
挂牌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8时至3月28日17时。
挂牌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八、政府回购:本次出让土地范围内由出让方指定部门回购步行街以东全部商品房,回购面积62345.44平方米,其中商业7323.88平方米、住宅55021.56平方米,回购价2200元/平方米。回购房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本小区同类商品房,竞买人必须无条件按本条规定的价格和要求提供回购房,和县政府指定的回购单位签订回购协议。
九、回购价款支付方式,取得预售许可证付40%,房屋封顶付30%,交付房屋付25%,剩余5%在交付房屋1年内付清。
十、回购地块内配套设施和公建设施由受让人代建并无偿移交给回购方。回购地块地下车库由受让人建设并负责管理,不在移交范围。
十一、回购房付款方式:回购房批准预售付回购总价的40%,回购房封顶付回购总价的30%,交付房屋付回购总价的25%,交付房屋后一年内付清回购房余款5%。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0550)6721932 范 兵
十三、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行: 凤阳建行 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 户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87210623578
开 户 行: 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
账号:20000395357810300000034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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