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颍上县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通过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落实。颍上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张守国说:“今后,颍上县凡是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不需要再缴纳一分钱,也能够享受综合医疗保障。”
2016年,颍上县江口镇通过产业扶贫带动了不少贫困户脱贫,但也有些脱贫群众心存担忧。“年纪大了,身上病多,就怕看病花钱多了,家里又顶不住。”对此,张守国介绍,新出台的方案将普惠全县10万余名贫困人口,其中也包括2016年已脱贫的3万多人,“脱贫人口享受这一政策是为了稳定脱贫,预防他们再次因病返贫。”
往年,每年11月左右是颍上县农村居民参加下一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时段。“颍上县自2016年10月26日实施新政策起,农村居民参保个人年缴费标准为150元/年,其余460元由三级财政给予补贴。”张守国说,新出台的方案还将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患者的看病负担。
根据方案,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不仅降低了农村贫困患者享受医保的门槛,还大大提升了补偿比例。
“‘三保障一兜底\’政策使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患病后,无论是普通门诊还是常见慢性病门诊,在县域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一律免起付线;特殊慢性病门诊,在省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也将免起付线。”张守国解释道,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及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符合基本医保免起付线人群继续免起付线;年度内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只计一次起付线。
此外,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颍上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县、市及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合规医药费用,将分别按照85%、75%、65%和60%比例进行保底补偿。
对于大病患者,还启动了大病保险。从2017年起,颍上县贫困人口在省内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各段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各段合规费用补偿比例,相应分别为60%、70%、80%、90%。
颍上县陈桥镇程庄村贫困户侯传红身患肝硬化,去年的治疗开销还没让他一家喘过气,接下来的治疗仍需要一笔费用,仅住院费预计就达千元。不过,新方案的出台,可以让类似侯传红一样的贫困户稍微松口气。
张守国介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患病后,无论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多少次,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将由政府兜底保障。
“这些政策的出台,从制度规范了农村贫困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出现,阻断因病返贫的苗头。这也是创新医疗模式的新方法,探索健康扶贫的新路子,推动颍上县扶贫工作顺利开展的好措施。”张守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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