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法律责任。
根据草案三审稿,如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或者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将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对监事会负责人的产生作出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现行红十字会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
新闻推荐
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
经中央批准,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将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