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指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服务科技型企业、开展公益性技术服务,可获取有偿服务报酬。(详见2月7日《兰州日报》1版)
“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大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破解“三农”难题,已成为学术理论界的研究热点,政府决策部门也在不断探索,很多措施和方案付诸实施。党的十八大对推动“四化同步”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科技特派员制度正是科技支持“三农”发展的重大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对四川省来说,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社会发展的相对弱势地位,将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到实处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尤显重要。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城乡之间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科技特派员,可以把先进的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聚集起来,帮助农民依靠先进的生产要素加快经济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双向选择”建立了一种择优机制,提高了科技与农业结合的效果。农民的选择对科技人员形成了压力,客观上要求科技人员要有真才实学。科技人员也出于对成果转化的考虑,自发选择农业大户、龙头企业为服务对象,然后通过这些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协会的示范,带动其他农民走科技农业发展的道路。此外,通过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民运用新品种,使用新技术,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首先要看到政府的重视是基础,此时,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推进和稳定该工作的政策,包括主要工作方向、选派制度、经费支持、激励机制、评价奖励管理以及长效机制等。无论是政府和还是派出单位只要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足够重视,就能取得好效果,成为助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次,要坚持市场机制做主导。科技特派员制度起源于政府自上而下的行动,虽然在形式上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但输入式的本质没有改变。要想让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推动农村发展的变革,必需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多元化投入和回报机制,增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内在动力,调动科技人员带领农民开展创业致富的积极性,使科技成果在农村得到快速转化和推广,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增添活力。
任何一项制度都有上升和发展的空间,科技特派员同样如此。这项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多,因此,要加强各个组织、人事、农业、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四川省三农蓬勃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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