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记3分,干部职工午餐饮酒记6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拿、卡、要\’记6分……被记满12分须参加作风建设相关学习及考试,被记满18分有职务的一律免除职务,连续两年被记满18分予以辞退……”始于2015年5月的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在执行中不断创新完善。该制度实施近两年,全县爱赶场子、不守规矩、办事拖沓的干部少了,敢动真格、真抓实干、为群众解难的干部多了,真正实现了干部作风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常态化。
“请你在5分钟内将实时位置以及施工现场的照片,传给工作人员,超过时间不予认定”,自“十二分制”实施以来,该县共开展作风日常督查42次,专项督查22次,作风监督员暗访12次,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交叉检查6次,与其他县市区交叉暗访2次,下发作风通报22期。
明察暗访,作风督查常态化。不仅形式多了,内容更丰富,主题更突出,针对性更强。据统计,“十二分制”执行至今,该县共有135名当事人被记分。其中,上班迟到、睡觉、炒股等违反工作纪律的94人,公车私用的5人。
该县还探索创新,让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双轨并行:各单位通过自查,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每次记违规违纪者1分,则奖励责任主体1分。每奖励1分,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增加4%,以此类推,鼓励单位“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真正做到不徇私情、“自曝家丑”。
(李逸峰 刘莎 刘璀颖/2月6日《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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