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足以见得基层腐败的严重程度和顽固性。
遏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通过治标上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另一方面要在治本上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这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高举“苍蝇拍”防患于未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涉及扶贫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能让此类案件有抬头之势。
更重要的是,扶贫资金被侵吞糟蹋,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外,更折射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即扶贫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缺乏透明度。扶贫资金一级一级往下拨,每一级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看不到一本明白账。许多扶贫项目款项的发放、项目的确定,最后的验收,全部由政府部门包办。公众难以了解实情,监督又如何跟进?
因此,遏制扶贫腐败要多些“制度理性”,要用“制度理性”遏制伸向“救命钱”的任性黑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比如,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要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随机审计,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提前做“账面文章”,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白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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