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宁
今年春节期间,梧州市以及梧州市周边县市的市民、群众普遍都会闻到空气中到处都是浓浓的硫磺味。事实上,不仅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节日,许多人都要燃放烟花爆竹爆竹。殊不知,小小的烟花爆竹却危害巨大。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容易引发火灾,给消防带来严重隐患,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也经常发生,尤其对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不利;其次,燃放烟花爆竹不利于环境保护。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休息,影响市民情绪,破坏空气质量;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还遗留大量的垃圾,对生活环境产生污染,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据2月6日《西江都市报》报道,今年春节期间,梧州市垃圾清运量约达4770吨,日均垃圾量为682吨,其中爆竹纸屑就成了垃圾“主角”;此外,烟花爆竹燃烧时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释放出大量的氮氧化合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当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
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源于农耕时代,寄寓着当时人们驱魔避邪的愿望,而且适应当时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状况,确实给当时的节日增添了不少热闹喜庆的气氛。然而,当前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人口集中,高楼林立,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大放烟花爆竹显然已不合时宜。过年的民俗中,燃放烟花爆竹只是众多文化符号之一,烟花爆竹的硝烟味儿不等于年味儿。没有了烟花爆竹,我们还可以挂红灯笼、看电影,也可以燃放电子爆竹,既热闹,又安全。过一个个没有刺鼻硫磺味滚滚黑烟、震耳噪音的节日,岂不是更好吗?当时代的车轮驶入上世纪90年代之时,海内外华人聚集的香港、新加坡,国内走在改革开放前列的广州、深圳等城市先后毅然决然地挥挥手,与爆竹告别。随后,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也纷纷先后采取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爆竹的措施。
今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发布了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相关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因此,作为一名公民,对于烟花爆竹应当到了改变传统习惯的时候了,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莫置国家法律和他人利益于不顾,图一时之快,不择时间、地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安全隐患。如果是孩子的家长,更应该严格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因此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隐患。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逻管控和查处力度,一旦发现乱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关处罚,触犯刑法的要依法严惩,给大家创造有一个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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