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曾山
“涉及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你单位这种未经集体决定,擅自提拔干部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日前,资中县纪委发现一单位“一把手”违反规定程序任免干部,立即要求该单位纠正错误、整改存在的问题。随后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负有责任的该单位原党委书记予以党纪立案调查。
近年来,资中县聚焦“一把手”权力行使,从制度、监督、问责等方面入手,加强“一把手”监督制约,确保其权力正确运行。
制度约束更刚性
资中县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通过严格限权,突出对下级“一把手”履责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着力构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机制。
比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暂行办法》,在逐类明确27类“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的基础上,配套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公开台账和执行台账,县纪委按季开展“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和两本台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防止“一把手”专权滥权行为发生。
该县还特别注重对行权结果的监督,制定了《资中县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暂行办法》,重点查找“一把手”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和执行财经政策等方面用权不当的行为。2016年以来,资中县审计“一把手”46人,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件,转立案2件。
监管时间无缝隙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资中县通过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及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着力将权力晒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乱用、滥用空间。
同时,将监督管理触角向“八小时以外”延伸,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纪律”,自觉远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的廉洁教育,培育好家规好家风,营造家庭“助廉”良好氛围,构建家庭监督网。
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对“八小时以外”的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问题,要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资中县还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机制,2016年以来,抽查核实科级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600项,涉及“一把手”60人(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追责问责更严格
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一把手”权力监管全过程,定期收集研判问题线索,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
为此,资中县制定出台了《资中县县级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和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县纪委约谈乡镇、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暂行办法》,对约谈范围、约谈情形和约谈程序等作出规范要求,约谈情况还将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其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6年以来,资中县级领导和县纪委共约谈“一把手”120余人(次),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一把手”权力监管的工作常态。
该县畅通举报渠道,引导全县群众参与监督,将“一把手”的权力行使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始终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规案件9件,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5%;处分党政纪 “一把手”7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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