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购、限贷、“认房又认贷”……最近这些词刷爆了许多人的朋友圈。前一晚网友才感慨“北京购房无望”,一觉醒来,广州、郑州、石家庄又出招了。
这新一轮“限购潮”虽然来得突然,但也是有迹可循。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增加“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等内容,反映了人民关切,也再次明确了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和方向。过高房价在有的地方已成“民生之痛”,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关统计显示,从2016年9月30日开始,全国有33个城市出台了超过103次有关房地产的约束性调控政策。近期调控措施的显著特点,是将第3套房作为调控着力点防止炒房,同时对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给予支持,凸显了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贯彻落实。
目前,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楼市调控的机制。收紧限贷,增加供应,加强监管等调控措施,都是因应形势变化升级调控措施机制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房价和库存情况差别很大,库存大的地方要去库存;房价上涨较多、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则要切实担负起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责任,包括增加土地供应,采取适当的金融、财税方面调控措施,对中介和市场交易进行有效监管等,多方面完善住房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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