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我侄子于欢无期徒刑,他母亲,也就是我姐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款罪被抓了。整个家庭就这样散摊子了。于欢说过家里没钱无法再打官司了,他打算不上诉了,作为姑母,我看着心痛,不能坐视不管。哪怕砸锅卖铁我也要请律师帮他打官司。”25日晚,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
于秀荣称,她将家里两棵白杨树砍伐后,卖了8000元钱;又将工厂车间里的废铁变卖了3万元,还将家里的玉米棒子收了,又从于欢姥姥那里筹了一些钱。总共凑了10万元钱,她打算二审开庭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看看能否为侄子获得减刑的机会。
记者还了解到,一审判决后,于秀荣找到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家现在很穷,也拿不出钱,加上案件有一定问题,我就免费给他们代理。”殷清利说。
殷律师称一审律师不让复印材料,上诉状里有正当防卫的辩护,为了稳妥起见,就以简单正当防卫,加上退一步的防卫过当来写上诉状。“这个一审中,于欢自首没有认定,对方涉黑的问题没有认定,警方有涉嫌不作为的成分。此外,案件中死亡的那个人,属于自行治疗,去了很远的医院,没有去就近的医院。去医院又跟人发生冲突,耽误了5~10分钟时间。综合各方原因,失血过多死亡不能全赖在于欢的头上。”(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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