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张厚美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这是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身两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举措。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日常管理体现着一份责任和担当。因此,要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党章第31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纵观纪检机关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过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党组织在发现干部有问题苗头时扯一扯衣袖,在犯小错误时当头棒喝一声,就能有效防止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认领责任,书记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逐层压紧,逐层落实。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发现党员干部“有异常”、“不对劲”,要及时提醒教育、谈话警示,或作出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把住第一道关口,防止小变大、一变多、违纪变违法。党委(党组)要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多同干部交流谈心,力求全面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织平时要多关心提醒,通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自觉向高标准努力。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每名党员都处在纪律的约束之下。
要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家宝。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关键是原则性战斗性不够,突出表现是好人主义盛行,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把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作为重点,擦亮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认真落实《广元市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民主生活会等“防身治病”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刀刃向内,勇于自我解剖,敢于思想交锋,进一步纯洁党内关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这个顽疾。领导干部之间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要增强党性和担当,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自我批评要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错误,敢于把自己的思想、工作状况晾出来,既不羞羞答答,也不遮遮掩掩,做到心底无私、襟怀坦白,接受监督,知错就改。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抛弃私心杂念,真刀真枪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搞“鸵鸟政策”,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之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要突出日常监督的关键环节。选用干部,以“德”为先,监督管理干部,更要以“德”为准绳,抓好思想宣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是做好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首要任务,要多形式、全方位,持续性的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在做好常规性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重点要在方式方法上创新,提高思想宣传教育效果。要抓党风廉政教育,时时敲廉洁从政的警钟。通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确定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点等,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党风廉政建设倒逼的形式,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掌握党纪党规,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从严执纪问责,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极其细微谨慎的态度依法执纪、从严执纪,实现执纪问责常态化,严肃化。要全方位的执纪监督,不能只注重领导干部或违法严重的干部,而忽略了一般党员干部。必须在拔“烂树”、除“烂根”的同时,还要治治“病树”,正正“歪树”,惩治一批,拯救一批,警示教育一大批,切实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这片大“森林”的生态健康。要完善党员干部的进退机制和领导干部的能上能下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着力破解“中梗阻、庸懒散、低效率”的问题。切实加大干部监督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平时督查考核结果,在选拔培养调整干部时,敢于把工作不得力、思想品德差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把真正思想觉悟高,品德端正,愿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好同志放到重要岗位上来,积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要畅通和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监督举报党员干部的监督举报渠道,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的作用,畅通网络监督举报渠道,努力打造一张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无缝隙、无漏洞的监督举报网,让干部习惯于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规规矩矩为官、踏踏实实干事、老老实实做人,做组织信任、群众满意、自己安心的党的好干部。要抓苗头问题和预防问题,把功夫下在平时,从小事管起,从常态抓起,在细节上防患未然,从源头上矫正治理,使干部心畏言戒行止。在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问题的时候,就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将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经常给党员干部“敲警钟、打预防针”。强化拥有管审批、钱、物等关键岗位的少数干部的管理监督。要抓薄弱环节和管理空白,认真落实“三同”机制,不仅要管住“八小时以内”的日常工作,还要探索“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措施,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把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中,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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