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这也就意味着,今年养老金继续上调,将实现“十三连涨”。
不过,2016年之前连续11年,我国养老金待遇都以10%左右的幅度上调,去年是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而今年涨幅是5.5%。为什么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开始下降,未来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是否会继续延续下行趋势呢?
从6.5%到5.5%涨幅相比去年有所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经历了11次10%的涨幅之后,去年执行的是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而今年的涨幅进一步下调至5.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朱俊生分析,2016年之前的11年养老金连续上调10%,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一个公共政策,特别是社会保险,都要维持自我平衡。待遇增加要跟收入平衡,不能只增加支出,不考虑收入。长期下去肯定是基金不可持续,目前很多征兆已经显示,这一点毫无疑问。”朱俊生说。
“最近几年我们看到很多地方养老基金出现收支失衡,需要财政转移支付,过去5至6年财政转移支付了将近2万亿元,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大。”朱俊生介绍,在地方调研时,很多地方政府都反映由于过去十几年连续大幅上调,成为造成基金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未来我国养老金支付压力会越来越大,从养老金投资来看,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养老金投资收益可能不会太大,而且财政增长幅度也在放缓,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朱俊生指出,未来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很有可能会继续下行。
依据三个原则养老金涨幅是这样确定的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养老金的涨幅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兼顾各方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的。
“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个原则。通常而言,养老金上调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不高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都属于合理区间。”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具体调整养老金涨幅的参考因素,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曾表示,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去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的支付能力、物价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及社保基金等五个方面的因素。
调整水平有别平均涨幅并非是“一刀切”
人社部明确表示,平均涨幅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同一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固定比例增加养老金。
对于调整“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人的养老金水平,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将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同时也会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
对于个人而言,这位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记者注意到,在2016年国家宣布养老金上涨6.5%时,各地执行的情况也有不一,高于6.5%水平的城市也有出现。●延伸阅读
人社部:
将严格控制提前退休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的人口规模大、速度快、高峰持续时间长等特点,直接对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挑战。
在养老保险方面,贾江表示,将继续在基金“增收”上下功夫。抓住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的红利,实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做大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此外,在基金支出方面,贾江表示,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保持适度待遇水平。
专家:
养老金应建自动上调机制
“养老金的上调应建立一种制度化、去行政化的机制。”朱俊生表示,自动调整在国外是一种通行经验,或是跟物价挂钩,避免养老金由于通货膨胀购买力下滑;或是跟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挂钩,让退休人员分享发展成果。
朱俊生认为,不管是跟哪项指标挂钩,这些指标都是客观的,可观测的。建立养老金自动调整的机制,调整的幅度就可以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并将基金平衡的影响考虑进去,这种调整就避免了行政调整的不可预期性和随机性。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新京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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