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
本报讯(记者 李荣)4月1日上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西安揭牌,标志着陕西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筹建办公室负责人、省商务厅副厅长李生荣,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史丰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田中智介绍陕西自贸试验区的有关情况。
3大片区总面积119.95平方公里
“陕西自贸试验区的工作目标是构建一套真正有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及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制度和监管体制,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李生荣在介绍《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时说。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共涉及三个片区,总面积119.9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片区87.7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贸易金融等产业,推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拓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医疗等人文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高端产业高地和人文交流高地。
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共26.4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产业,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中转内陆枢纽港、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及欧亚贸易和人文交流合作新平台。
杨凌示范区片区共5.76平方公里。主要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为重点,通过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217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自贸区
根据《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省政府决定将217项省级管理事项委托陕西自贸试验区实施。
“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事项对于增强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据史丰有介绍,经过逐部门对接落实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坚持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有序承接,34个部门向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各管委会下放省级管理事项217项,其中委托176项、下放41项。
这些事项中,涉及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的事项132项、涉及资质资格许可与认定的事项43项、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事项38项、涉及投资项目核准的事项4项。
史丰有表示,下一步,省审改办还将继续督促指导省级相关部门和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各管委会做好下放省级管理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企业设立所需全部审批事项3日办结
田中智在介绍陕西自贸试验区实行“多证合一、多项联办"改革的相关情况时说,陕西自贸试验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创新,整合区内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今年2月16日印发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准入“多证合一、多项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该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统一材料规范、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服务模式、统一数据应用,实行“一厅办结"的工作模式和“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的综合审批(备案)流程。先期整合15项涉及企业设立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在行政事项审批(备案)联办平台中预留扩展接口,后续可以整合更多的许可“证照"和“联办"事项。
“陕西省建设的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行政事项审批(备案)联办平台,具有申请‘一口受理’、事项‘一窗通办’、业务‘一网流转’、数据‘互联共享’四大功能。"据田中智介绍,联办平台通过互联网实时共享数据,既实现了各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全程信息化的市场准入“多证合一、多项联办"功能,又可通过大数据落实联合检查、协同共治的监管机制。
记者了解到,联办平台的使用涉及省、市两级多部门的多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涉及的自贸试验区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共11个。
依托联办平台,实现各联办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实时传递、同步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设立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实现走进“一个大厅",填写“一份表格",递交“一套材料",领取“一份执照",办结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即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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