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凉山州进行了集中巡视。2016年7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凉山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筹推动整改落实
州委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决心,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庚即召开州委专题会议,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州委书记林书成、州纪委书记张力在2016年7月24日全州上半年工作述职大会上通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增强巡视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抓住巡视整改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一起改,全力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州委书记任组长,州委副书记、常委和相关州级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视整改工作。专门制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清单》,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将反馈涉及县市的问题交相关县市委整改。州委先后9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倒逼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坚持整改问题和促进工作“两不误”,对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尽快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维护好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聚焦问题强化整改
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巡视组交办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条整改落实,逐件核查办理。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件223件,已办结203件,立案22件、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反腐败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存在错误观念”问题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严格实行州委常委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字背书”、定期报告情况等制度,严格督查考核,逗硬责任追究,在推动责任落实上加力加压,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27人、取消3个单位评先评优资格、约谈单位(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24人,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围绕“阳光凉山·清廉彝州”主题,在州内媒体集中宣传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决策部署,举办全媒体直播“阳光问廉”大型现场问政,开展“清风正气满彝州”廉政文艺汇演和破除大操大办、高额礼金等陈规陋习专项整治,发放党风廉洁宣传资料17.7万余份,对17县市和15家州属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全覆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大宣讲,将从严治党鲜明信号面对面、点对点传达到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组织20.7万名党员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实行看片、观展、点评、讲授、反思“廉洁警示教育五步法”,组织18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州法纪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先后邀请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黄昌明同志和省纪委副书记邓顺贵同志到凉山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主题宣讲,州县5000余人次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通过为期6个月的整改, 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法纪意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工程项目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违规审批、违规建设等问题严重”问题
针对“违规变更公开招投标方式”问题。2016年,为促进全州建筑业及建筑企业发展,建立了本地建筑企业承包商名录库,拟通过抽签方式从本地建筑企业承包商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在严格遵从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接受监督的前提下,执行中尚未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从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的问题。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已立即停止执行,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严格依法依规招标(比选)确定承包人。
针对“违规变更、审批应急工程”问题。一是开展全面清理。对2012年1月1日以来批准的应急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未按时组织实施的4个项目责令项目业主作出说明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其中未按规定比选的21个项目对项目业主进行处罚。二是严格执行省政策。2016年4月6日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以川发改政策〔2016〕115号文废止川府发〔2007〕14号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文后,全州除抢险救灾工程外,一律不再批准确认应急工程项目。目前,全州已没有尚未实施的应急工程项目,且所有国家投资工程项目达到招标规模的严格依法招标,招标规模以下比选规模以上的严格依法比选。
针对“擅自批准西昌市将邛海湿地自驾车露营地等两个项目作为应急工程实施”等问题。邛海湿地自驾车露营地、安哈自驾车民族野趣体验营是2013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项目。凉山州按照省上政策规定,批准确认该两个项目为应急工程,并要求业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比选确定承包人。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两个项目没有按照“先设计,再施工,最后按施工进度付款”的程序实施,属于“三边”工程。鉴于这两个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已采取两项措施整改。一是清查处理。再次清查项目建设情况,并由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二是加强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三边”工程。
针对“严格政府采购报批制度”要求。一是严格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制定《凉山州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加快电子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申请、审批等工作,全过程监督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拨付,打造“阳光采购”。二是清理检查社会代理机构。对全州10家代理州、县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清查,责令8家整改,给予1家警告处理。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督促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依托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重点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针对“违规建设机关福利房,涉嫌严重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暨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2007年以来审批的48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责成相关州级部门和各县市重点围绕项目立项招投标、房屋分配、“吃拿卡要”等7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项目台账、完善项目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州纪委牵头对州级部门和各县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133个项目建设单位上报了工程项目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三是严肃问责查处。认真核查巡视组交办、清理整治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立案查处插手干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从中索贿受贿等的领导干部14人、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约谈函询135人。四是停止审批经济适用住房。一律不准再以经济适用房名义新建住房;对已经审批,但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实质性动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停止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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